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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部分(第1页)

个“缩头乌龟”是不可能得到江湖同道的敬畏。

在这个小混混地带领下,秦朗终于见到了黄文龙这个a级通缉犯。

第263章 枪打出头鸟

黄文龙藏身于一个酒吧之中,事实上,这一条街都是酒吧和ktv,走在街上的时候,随时都能够听到街道两边传出来的撕心裂肺地吼叫声。

带路的小混混将秦朗带入了英豪酒吧,当秦朗步入酒吧之后,酒吧的门忽地关上了,整个酒吧里面的灯也全部亮了起来,强烈的灯光下,酒吧里面的人将秦朗团团围住,清一色的壮汉,一个女人都没有,乍一看就像是到了男同酒吧了。

“小子,你很能打啊?你一个人打得了多少?”

就在这时候,人群之中响起了一个狂妄的声音,然后四周有人不断低呼着“龙哥”,看来这人就是秦朗要找的正主儿——黄文龙了。

人群逐渐分开,黄文龙走到了秦朗的面前。

黄文龙的步伐很稳,每走一步,地面都响起了“咚咚”地声音,就如同是擂鼓一样。

不动如山,落地如擂鼓。

这是真正的练家子的功夫,只有桩功练到了火候,才能做到这一步。

只不过,在秦朗看来,黄文龙这样显摆实在没多少意思,尽管这样做可以让这些小弟们对他的崇拜如同滔滔江水,但是却不能对秦朗产生半分影响。

不过,黄文龙也不是蠢货,他没有立即动手,而是走到了距离秦朗五米的地方就停下了,冷漠地打量了秦朗一番,确信他自己不认识这小子,然后才问:“小子,你找龙哥我干嘛?”

“送你归西。”秦朗淡淡地说。

“今晚谁送谁还不一定呢!”黄文龙一声狞笑,尽管他已经年过四十,但是功夫却没有落下,要不然早就被警察抓走了。而且,这里是黄文龙的地盘,他在这里一呼百应,他根本不相信秦朗这个小子有资格挑战他。

这个数百平方米的酒吧之中,至少挤了一百多号人,这些人都是黄文龙召集过来的。其实,从秦朗在双桥社区闹事开始,黄文龙就已经知道了,但是他一直没动手,因为他是一个谨慎的人,他一直在暗中观察秦朗的功夫和身份。确认秦朗不是警察之后,并且对秦朗的功夫有了一个大致的估计,黄文龙认为自己能够吃定秦朗,他这才现身,并且将秦朗引来酒吧,还叫上了他的小弟们助阵,确保万无一失。

就算是黄文龙自己,也没有把握从一两百人的包围中冲出去,何况这些小弟们身上都还带着家伙。所以,黄文龙认为秦朗已经百分百死定了。

“你不相信,那有种你就亲自动手啊?”秦朗用不屑地语气挑衅黄文龙。

“龙哥,杀机何用牛刀,看我宰了他!”这个年头缺人才,但不缺乏蠢货,所以立即有人自告奋勇,拔刀就向秦朗劈了过去。

真是蠢货,秦朗心想道,他知道面对这种出头鸟,唯一的办法就是毫不留情地、残酷地干掉对方,要不然的话,黄文龙的百多号小弟,立即就会冲上来将秦朗砍成肉酱。

双拳难敌四手,何况是数百只手!

以寡凌多,最好的办法就是先声夺人,先一步威慑对手!

秦朗跟老毒物修行的头一年,老毒物就教了秦朗一个避免被人围攻的办法:那就是用狠辣的出手威慑对方!不过老毒物的原话却是这么说的:“面对一群人的围攻,你最好先动手,因为先动手,你还有打人机会,动手晚了,你就只有挨打的机会了。先动手,挑一个最容易打败的人,以最短的时间击倒对方,然后狠狠地蹂躏,你要打得这一个倒霉鬼越痛越好、越惨越好,你要让别的人听见这个倒霉鬼发出的惨叫声都会有一种感动深受的感觉。”

毫无疑问,老毒物交给秦朗的办法很有效果,从那以后,秦朗在学校里面,就没有人敢惹他了。

很多人都认为“擒贼先擒王”才是真理,但是老毒物却告诉秦朗这是一个错误的想法,除非你有非常变态的实力,才能实施“斩首行动”。而一般情况下,最正确的做法就是“拣软柿子捏,狠狠地捏”,因为王不是那么容易被擒住的,王的四周都有很多高手和死士保卫。反之,软柿子却是想捏就可以捏,而且你捏得越狠,就会凸显你的威猛、狠辣,给其他人形成一股强大的威慑力。

当初老毒物给秦朗讲述这个道理的时候,还专门举了例子的,他说当年三国的赵子龙,大战长坂坡的时候,就是专门挑曹营大将中的软柿子捏,以赵云的武力,捏软柿子当然是一捏一个准,所以才形成了巨大的威慑力,让曹操的兵士对其产生了畏惧之心,所过之处,势如破竹。如果没有形成威慑力、让对方产生恐惧心的话,对方万千将士一围,就算是三头六臂也必死无疑。另外,如果赵云专挑曹营猛将去杀,就算是挑翻对方,自身也势必受伤,也肯定达不到威慑敌军的效果。

所以,面对这个持刀的“出头鸟”,秦朗直接给予了最凌厉的打击!

嗖!

这个“出头鸟”的刀还未砍到秦朗身上,忽地从秦朗衣袖里面蹿出一条黑色小蛇,猛地蹿向了出头鸟的脸上,并且直接钻入他的鼻子当中,半条尾巴还在“出头鸟”的鼻孔上晃来晃去。“出头脑”没想到秦朗竟然会有这么变态的招数,此刻他感觉到有东西在钻自己的鼻孔,赶忙丢了刀子,伸手去抓这小蛇的尾巴,但是这小蛇的尾巴实在太滑了,尽管这个“出头鸟”抓住了尾巴,却没办法将其从鼻子中拽出来,反而越钻越进去了。

“帮帮我——帮我砍断它!”

这位“出头鸟”的语气充满了惊恐,简直就要疯了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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