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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第1页)

他们的确曾经走过一条举步维艰的路,当歌迷们如潮水般涌来、艳羡着他们在台上的风光,又怎么可能想象到那些存在于光鲜表面背后的故事?其实,对于那些已经成名的乐队,情形相对好得多。那些多年一直处于“地下”阶段的乐队,他们的坚持就更难。我不妨再给大家讲讲他们的故事:有一支乐队的几个乐手因为连饭都吃不饱纷纷决定不干了,没办法,乐队的主创者只好以答应每次排练之后请大家吃饭为条件,召集大家继续排练。有一回排练完了,他让大家先去饭馆儿点菜,他稍后就来。乐手们离开后,有一名队员因为忘了拿东西又折返回来,结果他看到,为了省出自己的那份儿饭钱,主创者正在狂咽馒头夹榨菜。还有一个乐队,因为买不起乐器也没钱租排练室,大家就想出了一种“口头排练”的办法——就是每到排练的时候,乐队全体凑到一块儿分别用嘴模仿各自本要演奏的乐器所发出的声音以进行排练。(还有一个乐队的吉他手,为了买吉他弦急需10块钱,就跟乐队的贝司手借。贝司手兜儿里也不富裕,就跟他开了句玩笑:“你要是敢把纱窗上趴着的那只“臭大姐”吃了,我就输你10块钱。”他万万没想到,吉他手竟然真的走到纱窗前把那只“臭大姐”捉下来,嚼了。你肯定觉得这故事也忒恶心了点儿,据当事人说他自己一开始也觉得特恶心,可是转念一想——那不就是一块肉吗?于是他就把心一横,豁出去了……他说事后他自己也是越想越反胃,连漱口带刷牙的足足折腾了好几天……贝司手傻了,因为他压根儿拿不出那10块钱,不得已,他只好以喝了一杯自己的尿为代价又跟吉他手白账了!)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第五乐章 阴云忽然过境(7)

也许你会觉得这些故事未免太缺乏真实性,不过,这的确都是些我亲眼所见或者亲耳听当事人自己讲述的故事——我可没打算编出些多么心酸的故事来打动谁和给他们树碑立传,何况我也并非不知道人世间的艰辛又岂止这些……我之所以要记录这些故事是因为我看到和听到它们时,那些当事人反而都是快乐的。正是那样的态度让我觉得他们可爱,因为,那些懂得为了自己心中的热爱,勇往直前,并且泰然处之的人才是更可爱的!

话再说回来,很多时候,一时的成功也并不意味着一切,就像那一时期的H和T乐队。虽然从表面上看,他们有公司了、名气大了、条件改善了,一切似乎都应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才对,可是,他们并不知道,他们依然“在路上”……

其实,我们都一样,一直“在路上”。那是一条永远无法预知明天的路,我们谁都不能肯定地说出明天的样子。

随着H乐队的名气与日俱增,夏旸也一跃成为万众瞩目的摇滚明星,主动向他大胆“进攻”的女孩儿不免多了起来。

现在的我早已了解了聚散分离的规律,也比较能够坦然面对“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这句话虽然残酷,但是对于大多数人、大多数情感而言,它都是我们无法回避的无奈。抛开任何一种生离死别,单就爱情来说,它的规律一般是这样的:一开始总会有一段信誓旦旦的日子,彼此都以为对方就是这一生所求;可是,时间慢慢过去,心也开始渐渐动摇——也许是淡了、倦了,也许是烦了、腻了……总之,又开始发现其他的亮点,以为那或许会胜过眼前的,而能不能扛得住,那就难说了——相爱到白头(请注意,不是相处到白头),真的很难!有几个人敢说自己从来没想过?其实谁都没有错,谁让这个世界诱惑多多,而人又偏偏是那种总为“情”字所陷的“高级动物”呢?只是从前的我们还没有意识到罢了!

年轻气盛的时候,总会有一点儿没缘由的自信,深信对方一定不会改变,而选择都在自己——我可以走,却不能接受他(她)离开!于是,在尚未明白道理之前,我们无法理智面对,只会做出一些多年以后回头再看才恍然大悟的事来。可是,那些已经远去的日子,甚至是当初你只想忘记的日子,却往往因为那时的“愚蠢”而得以更加牢固地存藏。并且在回忆的过程中,它往往会赋予你另外一些意义:你会想起自己和他(她)那时的模样,怀念曾经的年少痴狂……所以,如果让我用两个字去描写生活,那就是:矛盾。

第一次得知夏旸也曾“侧”过头去,是无意中在褥子底下发现了一个女孩儿写给他的信——信的内容极为“肉麻”!于是我如临大敌,觉得也许那个家里任何一个角落都藏有“秘密”!那个下午我忽然变成了“福尔摩斯”,未曾放过任何一处蛛丝马迹。从此就变得敏感起来……那种感觉很奇怪,在专心致志的过程中,我似乎已渐渐忘记最初发现那封信时的心情,而寻找本身却变成了唯一的目的。最后,我竟然真的在钉在墙上的一张画的背后找出了另外两封信(亏了藏的人和找的人居然能想得出),并且顺着信中线索找到了那副女孩儿织给夏旸的毛线手套。碰到这样的事情我当然无法冷静,我在伤心、震惊和气愤的同时,就着泪水把那些信撕得粉碎,然后连同那双被剪得支离破碎的手套一起“独出心裁”地扔进了男厕所,当然是在确定里面没人的时候——之所以这么做是为了既要让夏旸看见又让他没法儿捡回来——哪怕是一个碎片!。 最好的txt下载网

第五乐章 阴云忽然过境(8)

夏旸当然看到了那些碎片,在我的“特别提醒”之下。那之后的我们俩又会怎样,谁都想象得出——无非是我们在那些言情剧里总会见到的一些场景罢了,在两个人的缘分尚未真正走到尽头的时候,也无非是打归打、闹归闹而已……那件事情很快就平息了,我们都默契地不再提起。表面上看一切似乎又恢复了从前的样子,可是,我心中的爱情,却已不再是晴空万里。

我爱他,那是毋庸置疑的。可是,我却预感到分离。不知道为什么就开始这样想了,那大概是女人与生俱来的一种本领吧——总会比男人有更强的所谓“第六感”——虽然不能确切预知那会是什么时候的事情,可是我想我们大概不会“永远”在一起的。我有点儿害怕面对那一天,那时候爱情几乎占领了我心里的整个世界:虽然我很任性,也总是争强好胜,可是回头想来我那两年多里所有真正发自内心的快乐和感伤几乎都是因为他。甚至,当初费尽好一番抉择才得以如愿以偿的心爱工作也早已被我不当成一回事儿。是的,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那对我而言就仅仅变成了一项工作。而如果能每时每刻和他在一起,我想我大概宁愿不再唱歌——我曾经认为他的笑容就是我心里最晴朗、最温暖的旋律,何况我还可以听他只为我一个人弹琴、歌唱。那是一段怎样的时光啊!哪怕他只是在随意拨弄琴弦,随意哼唱,对我而言,那都是无比神奇的魔法,我都会觉得,那就是我最不愿意错过的时刻。

如今我已经知道,爱他绝对不可以丢失掉自己。爱情绝不是爱的全部、生活的全部。其实,生活里有很多美好的情感,也有其他一些值得投入的事物,无论单方面地拥有哪一样,我们的生活都会失重。爱情会来也会走,但还会再拥有,只要你是“可爱”的。所以,就算是一个人,也没什么大不了,大可以好好享受一段一人天地,安下心来做一些也许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就很难全身心投入的事情,提升自己,并且等待新的、更值得的爱情。

最近在看一本书,《Emily Dickinson的秘密日记》。她在1867年4月27日的一篇日记中写道:生命并不能仅限于这个时刻——所以我们的灵魂也要为其他事物敞开大门。

生活让我和生活在不同时空的她,找到了同感。

可是那时候我害怕。有那么一段时间,那的确是我不敢触碰的问题——不敢设想没有他的生活,不知怎样面对预感中即将发生的情况……我忽然变得战战兢兢、小心谨慎起来。我单方面地以为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一定是因为我以前做得不够好。别说争包子了,我几乎完全变了一个人,忽然开始处处谦让、处处为他着想起来。

这样当然是对的,可惜那并不是发自内心的成长,那只是另一种误区罢了,所以牵强;而且,失去了平等的爱情就会变味儿,一切都不是自自然然的,也就不是那么回事儿了——两个人的关系反而变得怪怪的了……没过多久,我又开始讨厌自己了——连我自己也无法忍受自己那种未免有点儿趋向于“奴颜婢膝”的夸张样子了,那一切实在是与我的脾气秉性太不相符了!况且,事情原本也并不如我所想,那之后发生的另外一次类似事件让我终于明白了这个道理。

那时我的年龄和经历都还不可能洞悉更多,简单头脑里能够想到的只是一些于事无补的歪主意,于是我想到了“报复”——让他也尝尝这种滋味。其实对于那时的我来说,这无疑是一个痛苦的决定:想着报复,心却很疼,眼里也流下泪来……或许心底里我是想逃,想要解脱?谁知道呢。有些时候,有种心情,是无法理出确切头绪来的,也许只有在多年以后才可以吧。。 最好的txt下载网

第五乐章 阴云忽然过境(9)

年轻漂亮的女孩儿总少不了人追。我在其中挑选了一个自认为可以“气死他”的人:外形不错,有钱,开了辆还算懂得保持低调的凌志,而且不是那种没有修养的“暴发户”。

认识他是因为徐薇。他是徐薇公司的客户——否则我们根本不可能认识——没办法,当年的我似乎只钟情于一种类型的男人:牛仔裤,T恤,皮夹克,长发飞扬。

徐薇毕业之后,如愿以偿地进入一家美国独资企业,老板是一个40多岁的美籍台湾人,她给老板当秘书兼公关经理——“反正就是陪着老板和客户在各大酒店吃完了饭喝咖啡,喝完了咖啡再喝茶,然后再接着吃饭呗!”徐薇曾经得意至极地向我解释她的工作。那时候她是“霓裳宫”的常客,只要一有客户,吃完晚饭她准会把他们拉来听我唱歌——当然最重要的是能顺便来找我玩儿。“这是我大学时最好的朋友!”她总是把我拉到他们那桌介绍一番,然后再补充一句:“哎!可惜我们俩志向不同。不过,这也不能影响我们做最好的朋友!是吗?”她总是会在说到这儿的时候,极其亲热地搂着我的脖子,歪着头装出一副很认真的样子来问我。

“一会儿别忘了给漂亮‘美眉’送花哦!”那会儿她已经跟她的老板学了一口的台湾腔,管女孩儿叫“美眉”。

我就是这样认识了Jeremy。在我为情所困的那段时间里,他几乎每天都和徐薇来听我唱歌。那段时间,徐薇老是在我耳边唠叨她的道理:“算了吧!老跟那帮穷摇滚混有什么前途?他能给你什么?何况还不专一!喜欢音乐,买盘带子听不就得了?也没必要非跟搞音乐的人在一起吧?别傻了!赶快趁年轻有本钱找个有钱的嫁了,将来就算他变心至少也能捞到钱,照样能过舒服日子!Jeremy真的很喜欢你,他老是跟我提你。他条件多好啊!可惜他喜欢的不是我,要是我,早就答应了!真不明白你是怎么想的……”说实话,Jeremy人不错,举止得体,我并不讨厌他,那倒是我对我当时所接触到的“有钱人”一贯印象中的例外,何况他每次都会送很多花给我——能收到那么多漂亮的花,这大概对哪个女孩子来说都是一件挺有面子的事吧?所以,抱着花的我,在一瞬间里还是会笑得很甜。就算是另一种抚慰也好吧,虽然我并不在意其有其无,也不会对他心存感激。虽然,从来没有谁会因为如此这般类似的殷勤而真正进入另一个人心底。

就这样,我想到了他。我找出他的名片,打电话,他的反应果然是求之不得——几乎以最快速度到达了我在电话中指定的地点——夏旸家胡同口的大街上。

我只留下三个字:我走了!

就这样“铁”着心,我上了Jeremy的车,想着这一次离开,我大概真的不会再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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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乐章 生命重燃(1)

我搬回父母家住了。那大概是自高三那年的暑假之后,我唯一在爸妈身边住得稍长的一段日子。因为心里还在爱着他,我当然不可能接受和“别人”住在一起。

Jeremy对我倒真称得上是无微不至——每天必定车接车送。可是,那却不如那些我坐在夏旸的自行车后座上的日子甜蜜。所以每次一上Jeremy的车,我反而更加怀念从前那段日子;所以,坐在车上的我,很少讲话,眼睛也总是盯着车窗外,要是偶尔再看见有男孩儿骑着自行车带着女孩儿从路边闪过,我就会止不住伤感起来……

说实话,那段时间Jeremy真是没少跑路,因为我们家离“霓裳宫”确实不近。不仅如此,他还总会在接我的时候隔三差五地带来一大束鲜花和许多水果——而且还都是些一般收入的家庭不会经常购买的高级水果!这下我妈可高兴了,我妈当然不是见钱眼开,她高兴的原因有两个:一个是终于可以每天看见她的宝贝女儿;另一个是,这一回女儿带回来的男朋友在她眼里不仅是事业有成可以依靠,最起码也属于正常人范畴,而且懂事儿。我妈妈一直有点儿介意夏旸每次去我们家都两手空空,而且居然“坦坦荡荡”。她说这说明这孩子不懂事儿:“其实我们并不图他什么,但起码要有个心意。”我当然并不在意这些,相反那时候我倒为此觉得自己的妈有点儿俗——“干吗非要玩那些虚的?”这是我和夏旸那会儿对于此类事情的一致观点,所以不管是在他家还是我家,我们都特别“坦荡”——不知道夏旸的妈妈背后是不是也觉得我不懂事儿。

Jeremy完全不一样,不仅会送东西,还会陪我妈聊天,而且,他总是显得彬彬有礼,这大概又和夏旸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夏旸每次去我们家总是把自己“关”在我那间小屋里,不到吃饭的时候绝不出来……所以我妈老是夸Jeremy,还自作主张地跟他要了张照片压在我们家写字台的玻璃板底下,不过很快就被我拿出来了,她俨然就把他当成了心里默许的称心快婿。

不久,Jeremy送了我一个BB机,说是为了能随时找到我。因为他有几次去接我时扑了空——腿长在我身上,何况我本来也没那么想跟他在一起!要知道,那是90年代初,别说手机,BB机对于一般人来说都算是奢侈品,我虽然挣得也不算少,可是BB机还是贵了点儿,何况我那点儿钱还不够我买漂亮衣服的呢!我不能否认那满足了我的虚荣心,每当BB机“滴——滴——”,周围准会投来许多艳羡的目光。我装做不经意掏出它来看的时候,多少都会带出那么一点儿“劲儿”来。

我最烦Jeremy的一点是他总想改变我,尤其是在衣着上,他总觉得我的那些破牛仔裤之类的奇装异服让他挺没面子——那可都是我的至爱啊,再说,我压根儿就不喜欢他说的那类衣服!可他还是在陪我去逛街的时候,连哄带劝地自己做主给我买了一堆在他看来的“正经”衣服。“女孩子穿这样的衣服才显得斯文,稳重。”他老是把斯文、稳重挂在嘴边——他说话时的口气和对衣服的品位都有点儿像我爸妈!我爸妈那时候也特别看不惯我穿的那些衣服,记得和夏旸在一起的时候,每次回家我妈都会皱着眉头说:“怎么穿成这样?我看你真是越来越不知道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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