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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僵硬了一下,安珀立刻给了我一个安抚的眼神。
我示意她无须紧张。全校学生都参加的舞会,我的前男友、我哥哥最好的朋友会出现并不是什么外星人袭击地球的突发事件。艾瑞克已经顺利进入了大学,可他的至交好友由于车祸不得不留在十三年级再读一年,我们遇上是迟早的事。
安珀的男伴端了一些点心过来,他半真半假的抱怨了一句这里可真挤,莱缪尔就顺势把我拉进了舞池。他觉得这里姑且可以算是个二人空间,翠色的眼睛里充满了烦躁:“你打算跟他打招呼么?他看起来脸色不太好。”
这家伙偷偷往自己的姜汁苏打里兑了些威士忌,我毫不怀疑如果我点头他就会冲出人群把康斯坦丁狠狠揍一顿——别误会,我没觉得他有多么喜欢我,只是足球队长的骄傲不能容忍自己的女伴在舞会上想着另一个男孩儿。我太了解他了,他就是个满脑子肌肉的笨蛋。
“莱缪尔,”我调整着表情,“大家还是朋友。”
金色的眉毛高高扬起,戾气已经开始一点点充斥他的眼睛,这不是我期待的表情。我深吸一口气,将手臂搭上他的肩膀,距离倏地拉近,翠色的瞳孔里清晰倒映出我自己的脸。我们呼吸相闻:“我现在的男朋友是你,为什么不能绅士一点儿呢?你知道我喜欢你。”
他脸红了,肉眼可见的从脖子红遍了耳根。亲吻落下来之前我的余光扫到一头焦糖色的卷发。
舞会结束后翠西的男伴开车送我们回家——他是唯一一个没有醉的不省人事的。车子停在道路旁,达芙妮顽强的抬起眼皮与我告别:“明天见,萨曼莎。”
我踢了踢烂醉如泥的莱缪尔,示意他给我让路,口中说道:“明天见,达芙妮。”
积雪残冰堆在门前,拜勤劳的查理所赐汽车离开时没有遇到任何阻碍。我推开门,米歇拉已经换好了睡衣,正坐在饭厅处理工作。看见我没有夜不归宿,养母松了一口气:“你回来了宝贝儿,需要吃点什么吗?冰箱里有晚上做的汤。”
胃里满满都是酒精,我想里面已经没有任何空间留给她的汤了。上前吻了吻她的脸颊,怕酒气熏到她的真丝睡袍,我很迅捷的退后两步:“不了妈妈,我洗个澡就睡了。你也早点休息。”
下周就是圣诞节,家里到处是金色的装饰,还没包装的礼物堆了一桌一地。米歇拉笑了笑,重新戴上眼镜:“晚安宝贝儿。”
“晚安妈妈。”
扶着昏昏沉沉的脑袋,这一段楼梯我走的倍感艰辛,而当我气喘吁吁的站上二楼,发现门前站着一尊门神时胃里的不适和身体的疲惫同时抵达了顶点。
“有事吗?”不用照镜子我也知道,我现在的表情一定极尽尖酸刻薄,天知道想摆出一张好脸给艾瑞克有多难,“我要睡觉了。”
亲生儿子继承了爸爸的身高,十九岁就窜上了一米八五,而冒牌货始终在一米六左右徘徊。我的高度只允许我看到他灰格子睡衣的第一颗纽扣,上面挂着一根浅栗色的短发。但是不用看我也知道他棕黄色的眼睛正阴沉的垂着:“你见到他了,感觉如何?”
一个字一个字,像从牙缝里挤出来似的。
脑子里一团乱麻。我揉了揉乱糟糟的头发,放任自己倚靠在白色的壁纸上打了个哈欠:“很好,我觉得他恢复的不错。”
艾瑞克尖利的冷笑一声,他走近一步,巨大的阴影被投放到我身上:“你跟你的新男友谈起他时也是这副口气吧?你这个没有良心的疯子。”
这种冷嘲热讽的态度迫使我抬起头直视他的眼睛,十几年的时光丝毫没能融化他眼里的恶意,相反还越积越浓。酒精上头,我恼火起来:“我们只是谈了个恋爱艾瑞克,我没有嫁给他,也没有在神父面前宣誓会一辈子爱他。分手再正常不过了,难道因为他在医院躺了几个月我就必须回到他身边握着他的手演一出《初恋五十次》吗?”
他盯着我,咬肌紧绷,我看得出他在极力忍耐某种很不好的情绪,自责、愧悔和愤怒:“我以为你爱他。见鬼,我居然相信你爱他!”
他表现的就像是我对康斯坦丁始乱终弃似的,我怒不可遏的从墙上弹起身体,露出一个狰狞的笑:“我是爱他,我也爱马库斯先生,我爱查理和米歇尔,我还爱你呢!怎么,你也要跟我睡一觉吗?!”
说完我浑身发抖,挑衅似的盯着他扬起眉毛。凭我对这个哥哥的了解,他一定会气的大跳大叫,然后一阵旋风似的冲回自己的房间摔东西泄愤。但意外的事情发生了,不知道哪个字眼把他刺激的神经失常,艾瑞克面白如纸,他颤抖着嘴唇丢下一句“疯子“就逃也似的奔下了楼,摔门而去。
米歇拉大叫一声:“你去哪儿?”
但愿我们没有吵醒熟睡的查理,我疲惫不堪的带上了房门。
胡乱卸了妆,又去莲蓬头底下呆了一会儿,我连头发也没擦就一头倒进了被子里。外面传来米歇拉的脚步声,我听见她在我的房间门前停留了一会儿,最终还是沉默离去。
后脑突突发胀,我翻了个身把自己更紧的裹进被子里。康斯坦丁那头焦糖色的头发在我眼前挥之不去,手脚开始发冷,我下床调整了一下暖气的温度,再次回到被窝前又把床头的台灯拧开了。我很怕今晚会再次梦到那个噩梦。
我曾经那么喜欢他。
米歇拉说我被收养的时候只有两岁,一场恐怖袭击使我失去了父母,也使克拉克家永远失去了五岁的女儿——艾瑞克的亲姐姐,那个小小的金发的萨曼莎。据安珀的父母透露,米歇拉和查理那几年形销骨立,他们一次次参加互助会和教堂活动,试图从悲伤中走出来,但没有一次不以失败告终。最后查理的父母建议他们领养一个女儿,领养一个在那场袭击中失去了双亲的小天使,把她当做萨曼莎养大。
我就是那个女儿。
据政府机构的书记员说我本名萨曼莎李,父母都是早早移民的亚裔——我的父亲是中国人,母亲来自韩国,那场事故中少说有十几个孩子沦为了孤儿,但克拉克夫妇一眼就看中了我。
“你小时候长得就像一个天使。”政府的工作人员来家访时这么说,“就像欲望都市里的小Lily,甚至比她还要可爱一点儿。你得到了一个新的家庭,我真为你高兴,我的萨曼莎。”
与克拉克夫妇的极端热切恰恰相反,艾瑞克对我的到来厌恶至极。当他发现姐姐的房间被彻底改造,并且改的面目全非,他跟查理大吵了一架。我能理解他的抗拒,他认为我取代了他姐姐的位置,不管是那巧合到让人心塞的重名还是父母明显无比的移情,他有充足的理由讨厌我。当艾瑞克第一次对我说“滚出我家”时,我没有立刻跑去找米歇拉控诉哥哥的凶恶,也没有对来家访的阿姨们透露哪怕一个字。
我很喜欢查理和米歇拉,也喜欢房间里的小木马,喜欢亨利牌的罐头豌豆和藏在冰箱最里面的家庭装巧克力冰淇淋。艾瑞克的恶意对我来说不算什么,失去过一次的亲人的我自认能够理解他的悲伤。何况事态逐年好转,当我的哥哥意识到无论怎么做都不能把这个黑头发的讨厌鬼送回福利中心后他一改往日尖锐,转而学会了无视我。这很好,这代表我们相安无事,直到我跟他最好的朋友混在了一起。
如前所述,我们生活在一个无聊的街区,生活乏善可陈。这种情况一直到七年级才得以改善——安珀七年级时交往了一个帅气的黑人男朋友,他们在电影院相识,然后爱情泛滥一发不可收拾。这个有趣到极致的男孩儿喜欢带我们到处转悠,我们有时去隔壁街区玩儿滑板,有时看他们打街头篮球,放肆尖叫后晚上跟他骑单车去沃克公园看露天电影,在草地上捉蚊子唱歌。他总能找到好玩儿的东西。
就是在那个时候我遇到了康斯坦丁。我的意思是作为艾瑞克的死党我当然见过他无数次,但真正说上话,有交流,那是第一次。
“等等,你是萨曼莎,萨曼莎克拉克,对吗?”焦糖色的卷发精神的翘在半空,星星点点的雀斑散落在鼻梁上,英俊又可爱。他对我露出一口白牙:“你好啊,萨曼莎,晚上去哪玩儿?”
我曾经那么那么的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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