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昂德索雷斯,“黄金王都”。
正如其名,寸土寸金。
贫民哪怕一辈子不吃不喝,攒下的积蓄都未必能在城内的公墓买下一处安息之所。
说到底,临终忏悔、终振、最后的圣餐……这些体面的丧礼本就不是给他们准备的。
大部分人都是随意在郊外某个空气不错的林间挖个坑当家。
有点余钱就请个神官做场安魂弥撒,没钱的只能在把坑再挖的深一点。否则说不一定哪天,你的手足亲朋就会破土而出变成冒险者的金币。
即便如此,空气不错的林间也就屈指可数的寥寥几处,每年饿死在外城区贫民窟的穷鬼却不计其数。
当这些穷鬼都涌进空气不错的林间时,再怎么样空气也好不到哪里去了。
久而久之,孤坟就变成了乱葬岗,林间化作不死生物的摇篮。
这里便是王都城郊一座随处可见的乱葬岗。
放眼望去遍体隆起的土堆上杂草丛生,残缺的石碑间蛛网错综复杂。
捕鸟蛛沿着丝线往返在这片几乎不会有人来的猎场,黑亮的八只眼睛中倒映着前面钻进天罗地网的小云雀。
这样的猎物,能让它饱餐一个月。
但最终,生物的危机本能驱使它放弃这次猎杀。
小云雀的脑袋上有一撮亮眼的粉色,两只圆溜溜的眼睛直勾勾盯着不远处扫墓的中年男人。
男人穿着皮革护胸和米色马裤,棕色的皮靴泥泞不堪,腰间别着一柄朴素的长剑。
标准的冒险者打扮。
“哎……”
他发出一声无奈的叹息。
“欧文老兄,好歹也是狱友一场,你的这个遗愿我算是帮你完成了。”
说着,他将一束黄花放在墓碑前。这是他就近摘来,连名字都叫不出的野花。正如同这座坟墓的主人一样,一声不响地死去,默默无闻地葬在这里。
“可惜我也是个穷鬼,风光大葬之类的实在办不到,你就在这里凑活一下吧。”
中年男人伸了个懒腰,也就在这时,身后的云雀腾空而起。
只是一瞬,落地时就成了一名妩媚娇俏的少女。
莉莉丝看着男人的背影,烂漫的脸蛋是罕有的凝重。
半晌,她喊出了一个名字:
“百相大人。”
“哇哦~”
中年男人轻巧地转过身,露出一张胡子拉碴的脸庞,五官瘦削,口气浮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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