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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森特爱他的双亲,他的双亲爱他,三人都决定无论如何要相处得友好和谐。文森特吃得多,睡得香,有时在荒原上散步。他什么也不谈,不画,亦不读书。家里的人尽量对他亲切,他对他们也是这样。那是一种自觉的关系,在开口之前,他们都先对自己说:“一定要当心!我可不想破坏这融洽的关系呀!”
融洽的关系和文森特不快的心情同时并存。他与想法不同的人相处在同一个房间里,是不可能感到舒畅的。当他的父亲说:“我想读歌德的《浮士德》。已经由坦·凯特牧师翻译出来,所以一定不会太不道德的。”文森特便光火了。
他本来只打算在家呆二个星期,但他爱布拉邦特,所以想住下去。他只希望太太平平地写生,把所看到的表达出来。他没有别的愿望,不过是想深深地生活在乡野的中心,描绘乡村生活。他要象善良的米勒老爹一样,与农人们打成一片,了解他们,描绘他们。他坚信有不少的人,他们被史到城里,困在那儿,但他们对乡村的印象没有减退,一生都在眷恋田野和农人。
他一直知道,有朝一日,他会回到布拉邦特来,永远定居下来。但是,要不是他的双亲把他留在纽南,他是不会留在那儿的。
“门要未开着,要求关着,”他对父亲说,“让我们设法彼此了解吧。”
“对,文森特,我很想那样。我看到你的画总算渐渐有点样子了,我为此感到高兴。”
“好吧,坦白地告诉我,你是否认为我们能平安相处。你要我留下吗?”
“要。”
“多久呢?”
“你想多久就多久。这儿是你的家。在我们当中有你的一席位置。”
“要是我们的想法分歧呢?”
“那就千万不要吵架。我们应该尽可能地太太平平过日子,彼此谦让。”
“不过我能弄个工作室吗?你不会要我在住房里作画的吧。”
“我已经想到了。为什么不利用花园里的那间马房呢?你可以一人独用。不会有人来打扰你的。”
马厩就在厨房右边,但无通门。那是大屋里隔出来的小间,一扇开得高高的小窗对着花园。泥地,冬季里总是湿溅满的。“在这儿生个大火炉,文森特,把房间烘干。地上再铺层木板,这样就很舒适了。你看怎么样?”文森特朝四下里看看。这小间简陋,很象荒原上农人们的茅舍。他能把它布置成一间真正的乡村工作室。
“倘若那扇窗太小,”泰奥多勒斯说,“我手头有点钱,我们能把它开得大一点。”
“不,木,这样很好。在模特儿身上的光线,恰好和我在他的茅舍里作画的光线一样。”
他们搬进一只有洞的大琵琶桶,生起旺火。墙上和屋顶上的湿气烘干,泥地烤干,便铺上木头地板。文森特搬进他的小床、一张桌子、一把椅子和一些画架。他针上他的素描,在厨房隔壁的粉墙上,草草地刷上一个“高”,定居下来成为一个荷兰的米勒。
纽南周围最令人感到兴趣的是织工。他们住在草顶泥墙的小茅舍里,这些茅舍一般都是两个房间。全家住在开着小窗的房间里,阳光仪象一根银丝射进屋内。墙上有方方的壁凹,大约离地三码,当作床铺;还有一张桌子、几把椅子、一只泥炉和一口放盘碟瓶壶的粗橱。地是高低不平的粘土,墙是泥糊的。邻室是织布间,只有住房的三分之一左右,倾斜的屋檐使房间低去一半。
一个辛勤劳动的织工一星期能织六十英尺布。织的时候,需要一个女人帮他绕线。那匹布可使级工净赚四法郎半。他把织好的布送往厂主那儿后,要等上一、二个星期才能再接到一匹定货。文森特发现,他们和博里纳日的矿工们的精神状态不同;他们是恬静的,听不到他们讲一句对现实不满的话。他们看上去,就象拖车的马或装船运往英国的羊群那么听天由命。
文森特很快与他们交上了朋友。他发现织工们是品性简朴的人,他们只要求得到足够的活儿,以便挣得购买赖以糊口的土豆、咖啡和偶尔一片火腿的钱。他们在织布的时候,对他的画画毫不介意,他来的时候,总是给他们的孩子带点糖果,给他们的老爷爷带袋烟草。他发现一台古老的、带绿的棕色橡木织布机,上面刻着1730的字样。布机旁,小窗前——向外望去是一块绿色的土地——放着一张娃娃椅。娃娃坐在里面,几个小时地呆望着飞来飞去的梭子。这是一间泥地的破烂小屋,但文森特在里面发现了某种他试图捕捉到油画布上去的宁静和美丽。
他一清早就起身,在田野里或农人和纽工的茅舍里,度过一整天。跟田里的人和织布机上的人在一起,他感到犹如在家里一般。他曾经与矿工们、挖泥炭者、农人一起度过那么多的夜晚,在炉边沉思,那不是徒然无益的。由于一天到晚不断地目睹农人的生活,他变得那么专心于此,几乎不再想到别的东西了。他力图精益求精。
他又回到人物写生的爱好上来,但现在,与此同时又有着另一个爱好——色彩。半熟的麦田是一种深金黄的色调——红和金铜色,与天空的破碎的银白色调相对照,效果十分显著。后景中有些妇女,轮廓很粗,很有生气,她们的脸和臂被太阳晒得黑黑的,穿着满是灰尘的粗蓝布衣裳,头发短短的头上戴着国而扁的黑色无边帽。
当他肩负画架,腋下夹着潮画布,精神饱满地在大路上摇摇晃晃走着的时候,每一幢房子的帘子从底下掀开一条缝,他受到好奇的、反感的女性眼睛的攻击。
在家里,他发觉那句老话“门要末开着,要末关着”应用在家庭关系上的时候,并非完全正确。牧师住宅内的家庭吉庆之门,习惯于处在一种有点神秘的位置,不是明显地开着,也不是明显地关着。他的妹妹伊丽莎白厌恶他,她担心他那与众不同的行为,会毁掉她在纽南婚嫁的机会。维莱米恩虽然喜欢他,但认为他是一个讨厌的人。他很快和弟弟科尔交上了朋友。
吃晚饭时,文森特不跟一家子同桌,而在一个角落里,碟子放在腿上,白天作的速写搁在面前的椅上,以锐利的眼光审视自己的作品,因为不完美,价值不大,便把它们撕得粉碎。他从不跟家里人嗜苏。他们亦很少跟他交谈。他干啃面包,因为不想养成一种好吃的习惯。偶尔,如果饭桌上提到他所喜欢的某个作家的名字时,他就转向他们,交谈片刻。但总的说来,他发觉,他们彼此交谈得愈少愈好。
他在田野里写生了大约一个月以后,开始产生一种十分奇怪的感觉:有人一直在监视他。他知道纽南的人们在盯着他,田里的农人们偶尔倚锹休息的时候,便好奇地望着他。但这种感觉却异乎寻常。他感到不单单有人在监视,而且在钉梢。最初几天中,他不耐烦地想摆脱这种感觉,但是,摆脱不了——一双眼睛盯着他,直穿透他的背。好几次,他环顾搜索,但什么也没有发现。有一次,当他突然转过身去的时候,看到一个女人的白裙子在一棵树的后面消失。另一次,他从一个织工家里出来的时候,一个人影飞快地沿路匆匆跑掉。第三次,他在树林里作画,离开画架,到池塘去喝口水。回来后,他发现未干的油画上有手指印。
他花了差不多两个星期才捉到那个女人。他在荒原上速写掘地者;离他不远有一辆破旧的被弃的货车。他在作画的时候,那个女人站在车后。他突然收拾画布和画架,佯装准备回家。那女人赶快抢先奔去。他毫不引起她怀疑地尾随着,看到她走进牧师住宅隔壁的房子。
“左边隔壁住的谁家,妈妈。文森特问,当晚他们全坐下吃饭的时候。
“贝格受家。”
“他们是谁?”
“我们对她们不太了解。有五个女儿和母亲。父亲显然已经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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