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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书程高中住校,大学住校,也就是放假的时候,才回这里住两天,这些年倒也相安无事。
怎么讲呢?刨开林书程那颗钻石做的心脏,在最最柔软的角落里,他其实有些贪恋偶尔沈齐润穿着一身西装回家的开门声。
晚上待在房间里,有人拿钥匙拧开门锁,然后用独特的力道踩着地面的声音,听久了,便问让人觉着安心,至少不至于是这样大的屋子,成日空荡荡的只有他一个人。
有些事情,真是永远也想不明白,为什么一个人的脚步声都能成为人心底里最深处的一种慰藉。
林书程觉着自己实在没什么出息,可也只能把这一点点小心思掩藏的深一些,更深一些,死死的护着不被人瞧见了。
他原以为能藏一辈子,谁知道却因为两杯酒,全都乱了套。
沈齐润在参加宴会的时候,有心人递上了一杯掺杂了东西的酒水。
帅气多金的年轻总裁的床,多少人盯着呢这也没什么奇怪的。
沈总早不是当年的毛头小子,强大的意志力硬是让他十分得体的举着酒杯,带着微笑应付完了充斥着各种大胸窄腰的酒会,全身而退的回了家。
现在不是放寒假的时候,沈齐润完全没想到今天林书程回了家,正常情况下,他现在应该在寄宿学校宿舍。
因此,他一回家,他就把外套、领带仍在了一旁,身体里的东西烧的人正迷糊,一转脸的功夫就瞧见了沙发上躺着个人。
林书程跟他为数不多的好友喝了酒回来,他鲜少喝的这样醉过。可为了庆祝他那二十出头的好友当上了爹,几个人就玩的格外嗨了一些。
沈齐润走上前,推了推沙发上躺着的不省人事的男孩,想叫林书程回屋去睡,还没有开口,便瞧见了他睁开了一双泛着水光的漂亮的像嵌着星星的眼睛。
林书程盯着伏在他上方的人一会,觉着好像是梦中,便勇敢的把自己的手臂勾在了那人的脖子上。
第三章杀人灭口
沈齐润霎时间觉着,有人一脚踢翻了他心头上千丝万缕的琴,心头乱的像是装修师傅的电锯声。
他控制不住自己,埋首在勾着他脖子的男孩的脖颈间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吻上被他自己咬得红润的嘴唇。
感受到了令人安心又温暖的怀抱,浑浑噩噩的林书程本能地拥紧,技巧生疏,却勇敢的回应着。
温热的和冰冷的嘴唇纠缠在一处,难舍难分。像是品尝最迷人最危险的毒药,古人言:“饮鸩止渴”也不过如此了。
沈齐润拖着怀里的男孩,把人抱到了自己的床上,上下其手的扒了两人的衣服。
这时候的林书程是温顺的,像一只毫无攻击力的软糯可人的小兽,丝毫不像平日里张牙舞爪不知什么时候就咬人一口的模样。
沈齐润吻过他的嘴唇,吻过下巴,在脖子上亲昵的留下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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