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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场。
更热闹了。
贾珞连胜两局,三天肉是吃定了。
兵卒们个个眉开眼笑,嘴巴咧的跟蛤蟆似的。
他们不怕赵千户赖账,要是赵千户赖账,以后在这新兵营,再没有他容身之地,纵然新兵营主将宣威将军李窥是他的姐夫也不行。
一旦信誉消失,失去的就是立足之本。
特别是在军中。
比如,有一天打仗,赵千户为了激励士气,喊出一声:斩杀一敌,赏银百两。
那么,将会无人信他!
再比如,当真有一天打了败仗,逃亡之时遇险,赵千户喊一嗓子:救我一命,给你黄金千两!
但是,不会有人救他。
甚至,战场上,趁着乱时,自己人都会对他下黑手。
这都是经验!
赵千户就算是不懂,他的姐夫宣威将军李窥也会懂得。
冯唐听到四周议论,看向身边一个将军:“李将军,这次你小舅子偷鸡不成蚀把米,算计错了人。这个贾百户之悍勇,更胜其祖上。”
李窥陪着笑脸:“那混账东西,仗着我的名头,四处欺人,末将回去后,一定会好好教导。”
李窥的事情,冯唐不是不清楚。
只是有些事情,冯唐不说罢了。
想要军中混,就要强大,一味的懦弱,一味地退让,只会让更多人欺负。
这是新兵,他们只有经历过,才会逐渐激发血性。
学会凶狠。
李窥看着场上两人,脸上笑容依旧,但是眸子内涌现一抹冰冷。
亏大了。
不是每个人心胸都很宽广,李信就不是有宽广胸怀之人。
“我这把弓,传自祖上。”
校场上,孙傲介绍着自己的弓:“这把弓弓力三石,可以射中一百五十步的目标。”
孙傲眸子里有些傲然:“用这张弓,我曾在去年,面对打草谷的北方异族,射杀九十六人。”
贾珞脸上浮现一抹敬重。
军中之人,不论是兵还是将,他们无论是出于什么目的从军,他们最终目的就是杀敌、活下去。
他们的初衷可以不去计较,而他们在完成初衷目标之时,最终的结果,就是保护身后的家国。
理应受到尊敬。
贾珞从战马一侧,拿起一张铁胎弓:“我力大,专程打造了一张大弓,乃是六石弓,要是忽略环境因素,比如风的影响,可以射中两百二十余步目标。”
迈出去一足为跬,迈出去两足为步,一足就是迈动一次腿的距离,实际上一步就是两只脚各迈出去一步,实际上是两步,距离约莫一米五左右。
贾珞的大弓,又六石左右的弓力,因为弓力大,所以箭矢射程更远,可以射程三百五十米左右。
不过,考虑到环境因素,比如风,再有目力所限,一般贾珞能够做到百发百中的距离,也就是一百五十步左右。
“我们开始吧!”
贾珞用的大弓,孙傲就感受到了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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