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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章 怒发冲冠(第1页)

“满江红-水调歌头。£∝”

“怒冲冠,凭阑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就这满江红,足以完虐青云剑天。

说我只会写爱情诗?说我不会写充满男人味的诗?

呵呵,会咬人的狗是不会叫的,聂宇用实际行动告诉了大家,我水调歌头写男人诗比写爱情诗都刁!

“卧槽,好霸气啊,水调歌头,能加个好友么???”

“青云剑天自打脸了吧。”

“饿,这里啥情况?水调歌头写诗了?嗯,写的不错,不过你辞职吧,写诗算啥呀,回去写歌吧,我都等了这么长时间了。”

“就是,水调歌头写尼玛的诗啊,有毛用,来唱歌!”

“唱你妹,写诗才是王道!”

“唱歌才是王道!!”

不知道为什么,慢慢的话题就开始撇了,本来是水调歌头和青云剑天的对决,现在竟然变成了音乐区和小说区的对战。

一方面的人要求聂宇去写歌唱歌,说写诗就是白费时间,而看小说的人都说写歌是傻逼行为,让聂宇千万不要去写歌。

他们此刻沉浸在了愤怒和战斗当中,完全忘记了这场比赛的重点是什么。

青云剑天那张俊俏的脸变的挣扎不已,但又说不出什么话。只能使劲的用拳头砸着面前的桌子。

“水调歌头,没想到你竟然这么幸运。刚好能创作出能圣赐的诗!”青云剑天心里不爽,但他还是不认为满江红比他的诗词好。

他认为虽然满江红也能圣赐。但比起他的诗词还差的多。

当然,这只是他自己认为,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谁也能看得出到底哪诗词更好一点。

“一满江红,足以称得上为神作,那些说水调歌头只会写爱情诗的,自打脸了吧?”

“所谓旁者清,局者迷,青云剑天或许还认为自己的诗词比水调歌头的好。我是一个品论家,已经看了很多年的诗词了,没错,我就是刚才为青云剑天诗词评判的那个人,本来我以为能出现青云剑天的那诗词已经很让人清醒了。”

“但当我看到水调歌头的满江红后,我想,我今天要激动死了,我为我此生能见到这诗而庆幸,谢谢水调歌头。让我们领会了这神作。”

“如果说这一场比试谁更胜一筹的话,我想也不用浏览器评判了,因为结果已经毫无悬念的出现在了大家的面前,水调歌头!水神!!!”

这位评判家明显是喜欢满江红喜欢到了一种境界。文字中都可以显现出他有多么的激动。

“水神赢了!”

“水神赢了!”

聂宇的粉丝们都激动的很,而青云剑天的一些粉丝虽然知道那诗好,但面子上总是放不下去。依然嘴硬的说是他们青云剑天的诗词更好。

当终点为这次对战评判出最后的结果时,那些嘴硬的粉丝也不好说什么了。因为浏览器就是天,他的评判是绝对公正的。

西游,我体内有九只金乌  全能道士  三世独尊  闪婚成瘾:大佬娇妻宠上天  天命审判  别闹了,我真的是导演  混沌之子:诡秘之主同人  魔尊重生传  五年后她携崽炸翻了大佬集团  公主病和玻璃鞋  绝品小村医  快穿之偏执大佬为我意乱情迷  第三帝国之鹰  退婚后被权爷宠上天  闪婚总裁爆宠契约小甜妻  悠闲的都市怪谈生活  我在娱乐圈剧本里当咸鱼  永世之诗  穿成农家小福星捡个王爷去种田  娇滴滴千金一笑糙汉权臣神魂颠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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