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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星南每一次都是认真的,可之前的每一次,他都因吓着千寻了,又自己改口。
听到千寻的回答,陆星南欣喜若狂,这意味着,千寻不是什么都不懂。
陆星南激动的再往前挪了两步,因为太过激动,一不留神踩着一个小坑,两只脚都给跪下了,顺便还给千寻磕了个头。
千寻:“……”
远处的秦明:“……”
这什么操作?
求婚还是上坟?
陆星南顺手扯了一把地上的野花,双腿跪下磕头的那一幕,还真像是上坟。
陆星南的膝盖磕在坑里,疼得不行,他忍着疼,又赶紧一只腿立起来,一只腿跪着,磕磕巴巴地说:“千寻,我、我是非常认真,极其认真的,从见你第一眼开始,就是认真的。”
她笑看着陆星南:“你也喜欢江湖?”
“江湖有你,我喜欢你。”陆星南一点也不含糊。
陆星南激动的又说:“我希望余生能与你一起度过,让我们红尘作伴,潇潇洒洒的去闯荡江湖。”
千寻从震惊到傻眼,最后笑了。
千寻挠挠头,娇羞的说:“那、那好吧。”
她伸手接过戒指,也跟着一起蹲下来,说:“陆星南,江湖很苦,没有助理,没有纸醉金迷,没有保姆,也没有万众瞩目。”
有千寻的地方,哪怕山刀火海,他也愿意去。
这话,够直白了。
话未说完,陆星南吻住她的唇。
吻,温柔到极致,空气里都是鲜花青草的芳香。
“有你。”陆星南笑着将戒指为她戴上:“千寻,有你的地方,胜过世界万千。”
千寻笑了:“师父说……”
这场三人行,也该结束了,再当电灯泡,就有点不知好歹了。
秦明离开了草原,只给千寻留下一句话:江湖再见,后会有期。
风吹来,野花摇曳,就像是在为两人欢呼庆祝。
远处的秦明,双腿轻打马腹,往另一边走了。
一路上,她也有在观察陆星南,在她闯荡江湖的生涯中,陆星南绝对是那个能让她完全托付的人。
两人都很喜欢在草原这样无拘无束的生活。
夕阳西下,陆星南牵着千寻,漫步在草原,远处是一群群牛羊。
千寻并不是真正的神经大条,相反,她是一根筋的脑子,就更加需要最肯定的答案。
当楼萦得知千寻被陆星南拿下时,还高兴了一把,当听到两人决定在草原定居,顿时就有一种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感觉。
“我的徒弟把我的摇钱树拐走了!!!”
而两人也当即决定就在这不走了。
在这养羊养牛养娃,也是不错的。
楼萦嘴上这么说,其实心里半点没有舍不得,反而已经筹划着送什么给两人做新婚贺礼。
自己家的徒弟,肯定得自己疼。
楼萦仰天长嚎:“自作孽啊。”
陆星南可是娱乐圈巨星啊,他的隐退,那就是太可惜了。
娱乐圈的人都为之震撼。
在名气最火的时候隐退,这可不是谁能做到的。
陆星南也不回来了,就连隐退的事,也是拜托楼萦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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