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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路上我是跟踪而来,收集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还有这个……”说完春三十娘掏出一本《白骨精日记》。
我还想反驳:“靠!日记都能治罪,你以为现在是一千多年后的‘史无前例’啊?”
春三十娘一声狂笑:“哈哈,你身为一个白骨精这么亲热的搀扶着唐僧,这难道不是人赃俱获吗?鸡毛信后面加上那段,让你把唐僧交给一个人,就是这个目的!”
我:“无耻!”
唐僧慢慢地争开眼睛,趁着春三十娘不注意,悄悄从口袋里摸出一个家伙……
齐天大盛世2759年3月23日晴
唐僧看着被悟空打死在地上的两人,一脸惋惜。
唐僧:“悟空,你必须承认,你又杀错人了,我打手机给你,是要你过来杀了那个叫春的,你却把两个都打死了,我怎么向如来交代?”
悟空:“我早说要换手机了,这破东西信号不好,听不清楚,而当时又是那么紧张,所以,为了安全起见,还是都打死算了!”
唐僧笑呵呵地拍着悟空的肩膀:“阿弥陀佛,这不太好吧?那有你这么草菅人命的?”
悟空:“你不说我不说,有谁知道?师傅,天快亮了,你挑着担我牵着马迎来日出送走晚霞,我们还是向着西竺继续前进吧!”
唐僧:“好好好,哎?怎么变成我挑着担了?”
悟空:“费话少说,你到底想不想保密了?!”
这段往事的保密工作也的确做地很好,千百年来还真的没有人知道。
直到一千三百六十三年后,《白骨精日记》突然又重新出现在世上……
关羽日记
(一)
今天我斩了上将华雄,大哥与三弟都为我高兴,他俩都醉了。
其实,三弟比我猛,如果与三弟单挑,我绝不是他的对手。可今天我在战场上一看见华雄,我就觉得他的脑袋是为我长的。我这个人比较原则。属于我的东西是一定要取回来的。不过,三弟当时也想上,是我拉住他的衣袂。我看三弟急得眼都瞪肿了一圈,我只好先拉他到帐外,按贯例猜三枚定输赢。结果又是三比0,我又赢了。说实在话,有时我想三弟脑袋是不是浸水了,猜拳也按套路来,也不动动脑子。从认识他那一天起,他就从来没赢过我一局。
今晚上的心情很不平静。昨天还是个无名小卒,今天就变成了万人称颂的英雄。回想自已当年杀了那个万恶的地主老财,从山西解良逃了出来,流落在涿郡以卖枣为生,后来认识了大哥与三弟,我的人生才真正有了变化。
先说说三弟吧。三弟是个地地道道的杀猪高手,其实他最擅长使用的是短刀,他的刀法基本功很扎实,舞起来出神入化。不知怎么,他后来喜欢改用长矛了。杀猪方式也很特别——用长矛刺穿猪的身体后,高高的挑起,那血就顺着枪杆“哗哗”地流了下来,一滴也不浪费。而三弟说他喜欢看那种四脚在空中乱舞的样子,觉得很开心(那样子的确有点变态)。从军后,三弟在战场上,还是那种杀猪把式,一矛刺穿敌将胸膛,高高地挑起,一边狂笑。说实在,这招好使,敌军见了大半都在打哆嗦,胆小的都尿了裤子。
还有,三弟的肺部功能很强,喊一声能传出十里开外。这也与他杀猪职业也有关。平时我看他杀完猪后,就会往肉内灌水。方法也简单:就是截一条长竹管,灌满水后扎进猪的大血管猛吹。好家伙!一只猪能灌进六十来斤的清水。就凭着他这招“吹猪功”,一只猪多赚十两银子。当然。仨兄弟中,喝酒大多是三弟买单。他花钱总是比较阔绰。有一次,仨兄弟上馆子吃酒,等了半天,小二也没端上酒来。三弟恼了大喊一声:“小——二!”结果,整个酒馆都在摇晃。店小二正在如厕,没等抽起裤子。一块瓦片落了下来,正中小二的天灵盖,挂了。就这样,三弟出名后,上哪家馆子至少都得给俺兄弟打五折。不然的话,嘿嘿……
(二)
我不喜欢一个喝酒,因为没有一点气氛。我最喜欢和三弟一起喝酒,他的酒量大得出奇,起码是我的双倍。喝到一定程度我就和他玩猜拳,结果每一次都是他先醉。有一次三弟醉了,趴在酒馆后的猪圈旁边呕吐,结果七只大猪吃完三弟吐的秽物,呼呼睡了三天才醒来,着实把店主吓出一身冷汗。
我喝酒有个特点,就是怎么喝都面不改色,因为我本身就是个红脸。其实这副脸与我长期吃红枣有关,是典型的枣红脸。因为我在外流浪惯了,对生活质量要求不高,大多时以红枣充饥。胡子长了,捋了捋,就让它留着,结果成了这个红脸髯须的模样。
说到胡子,我三弟的胡子有特点。那满脸的杂毛,配上那张黑很发亮的脸,那可算是人中极品!喝酒之后。丫的!仿佛一根根都站起来,跟刺猬似的。再瞪圆了双眼,就象庙里的鬼判,很有威慑力!记得巷口的王老太,一次在三弟的杀猪摊上,反映猪肉注过水的问题。三弟一拍案板,瞪圆了眼,低吼了一声:“有本事你也注一回,我买你的肉!”不知怎么,那老太回去后,连家人都不认识了,管他的二儿子叫三叔,两月没晃过神来。听人说,老太的家人请了位龙虎山的道士,为她招回了三魂七魄,这才清醒了。后来城内有人给三弟起了个外号——“环眼贼”。
别看三弟平日里凶神恶习煞的,其实三弟很单纯,决不会耍阴谋诡计,除了性子急了一些没什么缺点。当然,这也是我与他拜把子的原因。至少有一件事可以证明:上一次,三弟醉了问我:“二哥,你咋没喝酒,脸也那么红哩?”我唬他说:“我小时侯一和女生说话会脸红,而偏偏坐在我前后左右的都是女生,于是我的脸就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拷!他还当真了。后来三弟逢人就说:“俺二哥,是个实在人,决对没谈过恋爱。如果你家有女娃子,嫁给俺二哥,错不了!”
说到女人,俺就想起了大哥。大哥是地道的当地人(涿郡涿县人),自诩是汉景帝儿子中山靖王刘胜的后代。我让他拿出家谱瞧瞧,可他总神秘兮兮地说:“嘘!小声点,那东西能随便瞧的么?等时机成熟了,我再拿出来。”。三弟是个急性子,就问:“依你说,咋‘死鸡’才会熟。”大哥也急了:“拜托你啦!老弟!鸡你还没吃够?一晌午您逛了六趟窑子,你以为自已真的是超人?!”结果,三弟就不吭声了!说实话,我也不相信大哥的背景会那么好。大哥与他老姆靠贩履织席为生,是涿县人都知道呀。可他每一次酒醉后,都会反复这么说。慢慢地,三弟与我也渐渐地接受了。
大哥长得比较帅,身边的马子也多。我也搞不清楚大哥是怎么泡上那些漂亮的女人的,而且那些女人还送钱给大哥花。就拿翠香楼的当红小姐如花姑娘来说,每次大哥手头紧,就会上如花姑娘那过夜。结果,第二天大哥的钱袋又是鼓鼓的,少说也有五六十两。而三弟上翠香楼花二十两银子包一夜,如花都不干。我想人与人的差别咋就那么大呢?后来仨兄弟在桃花园烧黄纸拜把子时,当晚大哥说了一句话——“朋友如手足,妻子如衣服。”(那可是相当的精典啊!)我终于明白了,大哥是个文化人啊!能说会道,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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